关于落实交易所优化融券交易相关安排的公告

2023-10-16公告文件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优化融券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的要求:

一、自2023年10月30日起,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不低于80%。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00%。在上述调整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的要求按照原标准执行。

二、自2023年10月16日起,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

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在获得上述规定的相关股份前,如有尚未了结的该上市公司股票融券合约的,应当在获得相关股份前了结融券合约。

 

请各位投资者关注并遵守相关规定要求,并及时联系我司销售人员履行上述持股情形的申报义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