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隐私政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隐私政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中金公司”)尊重并保护用户(以下简称“您”)隐私,在您使用中金公司资产管理服务(定义见下文)时,我们将按照本《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隐私政策》(“本隐私政策”或“本政策”)收集、存储、使用和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建议,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仔细阅读本政策,并确认您已经充分理解本政策全部内容,特别是采用加粗等方式提示您特别注意的内容。请您知悉,依据我们提供服务类型的不同,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
如果您不理解本隐私政策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中金公司资产管理服务并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十条列明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我们如何收集信息
2、我们如何使用信息
3、我们如何对外提供信息
4、我们如何保存信息
5、我们如何保护信息
6、您的权利
7、本隐私政策的修订
8、您如何联系我们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最少够用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同时,我们承诺,我们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第一条 释义
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本隐私政策,将相关条款中的部分名词进行解释如下:
1、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2、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3、去标识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4、匿名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5、我们或中金公司: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中金公司下属机构:指中金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如有)以及中金公司的分公司。
7、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平台:指与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服务平台,包括且不限于中金星云机构服务平台等。
如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公告等形式发布新的网址,视同纳入以上“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平台”范围,请届时登录新的网址。
8、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指中金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管理人发行和管理的产品。
9、中金公司资产管理服务:指中金公司依据与您签署的资产管理合同及资产管理业务规则等,通过线下柜台及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平台等各种方式向您提供的信息展示、产品销售、产品交易、信息管理与技术支持等服务。
10、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作机构: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并基于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服务,为您提供账户开立、产品推介与销售、资产托管、交易支付、信息技术等服务的相关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持有相关业务资质的中金公司下属机构及其他关联方、销售机构、托管机构、支付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和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等。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隐私政策将在您使用如下的中金公司资产管理服务时适用(但具体适用的范围可能根据我们提供服务的范围不同而不同):当您使用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平台时;当您在购买我们的产品时;当您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时。
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平台可能含有其他网站的链接,我们会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在必要时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对相关网站进行审查(包括审查网站经营者的基本资质、通过技术手段对相关网站的安全情况进行合理且初步识别、督促该等网站经营者根据法律规定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等),但我们无法保证该等链接网站的运营方会按照我们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我们建议您预先查看该等链接网站的隐私政策,了解他们如何处理您的信息,以便审慎决策。
第三条 我们如何收集信息
在您使用的过程中,您知悉我们将在下列依据法律法规、自律准则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或合同义务而需收集信息等不同情形下,向您收集,或通过中金公司下属机构、合作机构收集您在使用服务时或者因为使用服务而提供的或产生的信息,用于向您提供服务、优化我们的服务以及保障您的账户安全等目的:
1、为了您购买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使用中金公司资产管理服务需收集信息的情形
(1)为了遵守资产管理产品销售、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用户身份识别、账户实名制等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我们需要向您或通过中金公司下属机构、合作机构收集您的有关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及复印件或影印件,税收居民身份、实际受益人与实际控制人,是否有不良诚信记录、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行业自律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如您不提供前述信息,我们可能无法完成相应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用户身份识别、账户实名制等法律法规、自律准则规定的义务,进而无法向您提供服务。
(2)为了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和进行合格投资者资格认证,我们需要向您或通过中金公司下属机构、合作机构收集您的有关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您的财务状况(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您与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您的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您的诚信记录,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行业自律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如您不提供上述信息,我们可能无法完成相应的合格投资者资格认证,进而无法向您提供服务。
(3)为了向您提供产品销售服务,按照法律法规、自律准则的规定,我们需要对您进行交易时产生的交易信息进行管理。为此目的,我们需要向您或通过中金公司下属机构、合作机构收集与您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交易单号、交易双方名称、交易金额或份额、交易时间、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付款方式、结算账户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行业自律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如您不提供上述信息,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对应的产品销售服务。
2、为了您办理非交易过户、账户信息修改等业务需收集额外信息的情形
当您办理非交易过户、账户信息变更等业务时,我们需要向您或者中金公司下属机构、合作机构收集您的相关业务信息,包括公证文书、法律文书、调解协议及法院确认文书、变更证明,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行业自律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如您不提供上述信息,我们可能无法为您办理对应的非交易过户、账户信息变更等业务。
3、为了履行中金公司在资产管理产品项下的其他法定职责及合同约定义务而收集信息的情形在为了履行资产管理产品项下的监管报备、信息披露、审计等义务及对资管产品进行更好的投资管理及投资运作等情形下,我们需要向您或通过中金公司下属机构、合作机构收集与您相关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金融账号、销售渠道、申赎确认情况、持仓数据、持仓收益率等。如您不提供上述信息,我们可能无法履行法定职责或合同约定义务。
4、收集来自第三方的信息
在您通过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平台触发、申请、使用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作机构服务时,为配合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作机构及时更新您的信息(包括身份认证与风险测评信息)或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作机构依法完成对您的实名制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履行反洗钱要求,我们将收集您在身份认证(如适用)、银行账户绑定操作(如适用)以及风险测评(如适用)时向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作机构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向您收集的账户信息、风险测评信息、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交易产品的金融机构名称、交易产品名称、交易产品金额、产品交易历史信息)、学历、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电子邮箱、职业、公司名称与地址、收入状况、个人财务或账务信息以及其他与您信用表现相关的信息。我们将通过合理的机制以审查该等机构是否能够合法地向我们提供该等信息。
第四条 我们如何使用信息
为更好地向您提供安全、顺畅、高效和个性化服务,也为了确保我们的风险防控能力可以保护您和我们的合法权益,您知悉我们将您的信息用于如下用途:
1、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为履行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您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依照法规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以上情形中,我们将会依法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而无需征得您的同意。当我们要将您的信息用于本隐私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目的或用途时,我们将再次告知并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第五条 我们如何对外提供信息
1、关于对外提供信息的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依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而无需征得您的同意:
(1)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为履行我们的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您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 依照法规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您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共享
我们承诺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您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我们会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所必须、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等情形下,向第三方(包括有权机关、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审计、律师事务所、以及我们的下属机构、股东或合作机构等)共享您的信息。在共享信息前,我们会对第三方进行商业上合理的审查,评估其收集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以及必要性,并督促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来处理您的信息。如符合前述条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我们将与第三方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并要求第三方在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时遵守法律法规,尽力要求第三方对您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在您触发、申请、使用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作机构服务时,为了让您与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作机构建立服务关系、完成交易程序、实现交易目的,您知悉我们可能向合作机构提供您的身份信息、绑卡信息(银行卡号、手机号)、账号信息和其他满足本条规定目的所需收集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禁止提供的个人信息除外;
(2)为了履行法律法规规定、自律准则的要求,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在中金公司及中金公司下属机构内部、中金公司股东进行共享、存储和使用。这种共享受本隐私政策所声明目的的约束,共享范围和情形将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而定,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统计信息、基于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需要、反洗钱、反欺诈、反恐怖融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用户身份识别、账户实名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格投资者认证或为您提供服务等目的,您知悉我们可能将已收集的您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风险测评信息、合格投资者认证相关信息、交易信息、资产信息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在必要的范围内向中金公司下属机构、中金公司股东共享,或提交给有权机关和其指定的其他机构;
(3)为了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或自律规则的要求及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您知悉我们可能向我们或下属机构的审计人员或所聘任的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审计等服务所需的必要信息,并要求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处理您的信息;
(4)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诉讼目的或者行政机关、司法机构要求而依法依规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确定您出现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的情况,或为保护中金公司及中金公司下属机构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权利、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我们也可能依法依规对外提供您的信息,包括相关违规行为以及我们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3、转让
我们不会主动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至第三方,但以下情形除外:
(1)该转让已经征得您的单独同意;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机关的要求需要转让您的个人信息的。
另外,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发展,我们有可能以独资或者控股方式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资管子公司”),您知悉您的个人信息有可能被转移至资管子公司。我们将在转移前通知您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并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法律法规及本政策的约束。如变更个人信息使用目的时,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取得您的明确同意。
4、公开披露
除基于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或有权机关的明确要求外,我们不会对外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如必须公开披露时,我们会向您告知公开披露的目的、披露信息的类型及可能涉及的敏感信息,并征得您的单独同意。
第六条 我们如何保存信息
为了满足监管要求、向您提供服务,以及便于您查询您的交易状态或历史记录,我们会保存您申请或使用服务过程当中提交或产生的必要信息。我们仅在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期间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时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1、保存地域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您的个人信息将储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涉及跨境业务,我们需要向境外机构传输境内收集的您的相关个人信息,我们会向您明确告知信息出境的目的、接收方的身份、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等必要内容,且事先征得您的单独同意,并根据国内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通过签订协议、评估核查等有效措施,要求境外机构为所获得的您的个人信息保密,法律法规禁止跨境传输的个人信息除外。
2、保存期限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我们将按如下期间保存您的信息:
我们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如遇法规规定保存时限不一致的情况,我们将按照孰长的时限进保存您的个人信息。例如:就目前而言,为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义务,我们将在您与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关系结束后的至少5年内保存您的身份资料;同时我们将在您与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结束后的至少5年内保存您的交易信息;
为了履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义务,我们将保存您的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自您与我们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完成后的当年计起至少5年。如果您的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则我们将保存您的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纸质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
为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义务,我们将保存通过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获取的网络日志不少于6个月;
为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义务,我们将保留您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少于20年;
为了履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义务,我们将保存您作为投资人的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20年,并保存与您之间与基金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20年;
为了履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我们将保存有关的合同、协议、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和数据等自资产管理计划终止之日起不少于二十年;如我们同时为份额登记机构的,将保存份额登记数据(包括投资者名称、身份信息以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明细等)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其他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数据信息保存期限;
不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的存储期限不同的,我们将按要求期限长者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为了向您提供中金公司资产管理服务,我们将保存您的个人信息直至实现中公司资产管理服务不再需要,或者选择注销您的账户后删除或者匿名化您的个人信息;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或匿名化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将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对于超过法规要求的存储期限的数据,我们将会对数据进行匿名化封存或删除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经匿名化处理后将形成可以使用及流通的数据,我们对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无需另行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第七条 我们如何保护信息
1、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例如,我们同时对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平台提供https安全浏览方式;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我们会向其他服务器备份数据,确保我们掌握的信息不丢失;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尽管我们有这些安全措施,但请注意在信息网络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您的会员账户或密码发生泄露,您应该立即通过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以便我们采取相应措施。
2、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而且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及与其他用户的交流方式并未加密,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通过此类方式发送个人信息。
3、会员账户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个人信息,您只能通过您的密码来使用您的会员账户。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证您的账户安全。当您在使用中金公司资产管理服务时,请妥善保管好您账户相关的身份校验信息,我们会通过该等信息来识别您的身份。一旦您泄漏了您账户相关的身份校验信息,您可能会丢失您的信息,并可能产生对您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请您妥善设置、保管您在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平台的会员账户信息。如您发现您的账号及其密码因任何原因已经或将受到泄漏时,请您立即和我们取得联系,以便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或减少相关损失。
4、安全事件
(1)如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理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会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站内通知、短信通知、电话、邮件等您预留的联系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此外,我们会根据法律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相关的处置情况。
(2)我们会及时处置系统漏洞、网络攻击、病毒侵袭及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我们会按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损毁以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我们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信息
我们将不会主动收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未成年人使用我们服务,必须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及安全性。
如您为未成年人,请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您的信息。对于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而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将仅在受到法律允许、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您的权益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共享此信息。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按照本政策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请您立即终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若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相关疑问时,请通过本隐私政策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特别地,如您为14周岁以下的儿童,请在征得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您的信息。对于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而使用您的信息的情况,我们除遵守本隐私政策关于用户个人信息的约定外,还会秉持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严格遵循《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存储、使用、披露,且不会超过实现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须的期限,到期后我们会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按照本政策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请您立即终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八条 您的权利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我们非常尊重您对个人信息的关注,并为您提供了个人信息管理和行使权利的方法。您有权利访问、更正、删除、撤销、管理自己的信息并保护自己的隐私和安全。
1、查阅、复制个人信息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无论您何时使用我们的服务,我们都会力求让您顺利访问自己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行使您的访问权利:
(1)使用信息:您可以在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查阅您提供的信息等。为了保护您的信息安全和我们的合法权益,未经我们同意,您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或者授权第三方访问或收集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保存的您的个人信息。
(2)复制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中金公司官网或本隐私政策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以请求复制您的个人信息。
2、更正个人信息
当您需要更新您的个人信息时,或发现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作出更新或更正,并将您的更正申请提交给我们。您可以通过中金公司官网或本隐私政策提供的联系方式等方式提交您的更正申请。
3、删除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2)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且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存期限已届满;
(3)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可以通过中金公司官网或本隐私政策提供的联系方式要求我们更正或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合作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要求其及时删除,或要求其获得您的另行同意。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在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按法律法规要求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不过请您注意,若依据适用法律要求我们需要保存您的个人信息的,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将保留该等个人信息,但不会对其进行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外的处理行为。
4、注销账户
如您需要注销中金资产管理业务账户,您可通过中金公司官网或本隐私政策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一旦您注销账户,将无法使用与账户相关联的服务,因此请您谨慎评估。请您注意,您在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注销账户仅为注销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直销渠道下相应的账户,您在其他代销渠道下的账户将不受到影响。
为了保护您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在为您注销资产管理部直销账户前验证您的身份,并结合您对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直销账户的使用情况判断是否支持您的注销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对应的服务。我们根据监管要求依法留存您的个人信息,将不会再将个人信息用于日常业务。
5、响应您的请求
(1)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行使您对您个人信息的权利,或者您无法完成账户注销,或者您就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有任何疑问或者问题,您都可以通过第十条中约定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为保障安全,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将在收到您的反馈并验证您身份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尽快答复您的相关请求。
(2)我们将尽合理商业努力,满足您对于个人信息的访问、更正、删除、撤销、管理的要求。但对于非法、违规、无正当理由、可能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3)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
6、已故用户亲属的权利
除非已故用户生前另有安排,我们保障已故用户的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依法对已故用户的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的权利,具体响应方式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隐私政策有关规则执行。
7、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规定,以下情形中遇到国家有权机关或者监管机关要求的,或者存在以下约定其他情形的,我们将可能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7)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涉及我们或第三方商业秘密的。
第九条 本隐私政策的修订
我们的隐私政策可能变更。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法律法规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中金公司官网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我们还会将本隐私政策的旧版本存档,如您需要,您可以根据中金公司官网或本隐私政策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来查阅。
本隐私政策修订公布后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您应不时关注相关公告、提示信息及协议、规则等相关内容的变动。您知悉并确认,如您继续接受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更新后的隐私政策。
第十条 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您在接受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服务时,就您的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共享、访问、更正、删除、撤销等相关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或您在接受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服务时遇到任何问题,您都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公司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2层
客服热线:800-810-8802(固话用户免费)或010-65050105
个人信息保护联系方式:800-810-8802(固话用户免费)或010-65050105
安全投诉和举报联系方式:800-810-8802(固话用户免费)或010-65050105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客服邮箱:CIS@cicc.com.cn
以上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以官网最新通知为准。我们收到您的要求之后,将在15个工作日之内给您有效的反馈。
第十一条 其他
如本隐私政策的条款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规定或监管要求存在不一致或冲突之处,应当以相关的法律规定或监管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