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防范利益冲突信息披露

2013-11-13信息披露

防范利益冲突制度安排

中金公司已建立一系列内部控制机制以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防止与直投子公司发生利益输送、“暗箱”操作和道德风险。

1、 信息隔离墙制度

为防止保密信息或内幕信息(或非公开股价敏感信息)的有害流动,协助防止未经授权披露或滥用(或可能的滥用)此类信息,防止公司内部出现内幕交易,中金公司制定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了相应的隔离机制,具体体现为:

(1)可能接触到非公开敏感信息的投资银行部、资本市场部等部门与得不到该信息的自营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经纪部门和研究部之间采取办公位置的物理隔离。

(2)对每项业务的相应工作环节、相关非公开信息的业务知情人员所接触或掌握的业务保密信息进行合理的隔离。

(3)在业务部门内部建立保密信息的管理制度及敏感信息传递的控制制度。

(4)制订了跨部门人员、信息流动的标准程序。

2、 观察名单和限制名单制度

中金公司借鉴了成熟资本市场的做法,在公司内部建立了限制名单及观察名单以实现并监控信息隔离墙政策的实施情况。合规管理部每周定期向公司内部相关业务部门发布限制名单,并根据项目进展即时更新。公司部分业务活动可能将受到限制,如研究部不得发表关于限制名单上的发行人的研究报告,经纪业务部门不得进行关于限制名单上发行人证券的宣传或者推介活动等。观察名单高度保密不对外发布,由隔离墙控制室掌握具体名单。一般而言,进入观察名单并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进行,但隔离墙监控室可能对相关业务(如研究报告、公司自营交易和资产管理交易、员工交易)进行监控。

3、 投行业务信息保密制度

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制订了保密制度,要求投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方面的有关要求,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与客户所签订之《保密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保密制度明确规定未经项目组负责人许可、或其他拥有授权的人员批准,投行员工不能与项目组以外成员相互交换涉及项目及客户的非公开信息或敏感信息;未经有关负责人许可,不能与外单位交换公开信息以外的资料和信息,尤其是客户的非公开信息和中金公司制作的方案、分析等内部材料。

4、 投行业务内控制度

中金公司的投行业务管理对于所有项目的立项及执行过程均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的立项和执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1)严格执行立项程序

根据投资银行部制定的项目立项审批制度,立项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和决策三个环节,申请人、审查人和决策者的职能分工明晰,在审查过程中给予公平、独立的评估意见,杜绝职能重叠、利益冲突、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2)在项目执行方面实行严密的内核制度

执行部门对于项目的执行工作层层把关,设置了内核领导小组、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以及内核工作小组三个层面的内核体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指引,通过对项目定期及不定期的审查,有效保障项目的独立决策与合规运作,杜绝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操作。

(i)内核体系与项目执行职能独立,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起到良好的制衡作用

投行业务正式立项后,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将指定固定的项目联系人,与项目执行小组保持积极沟通。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将定期安排日常审查,听取项目情况,了解各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与项目组一起研究解决方案,确保项目执行质量。

项目执行到一定阶段后,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将组建项目内核工作小组并指定相关成员。项目材料申报之前必须经过严密的内核程序,内核工作小组成员进行核查并书面签署核查意见后,由投行部负责人、投行部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人、法律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及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组成的内核领导小组对材料进行审议并给出内核意见。

(ii)设立专门的执行团队参与、支持项目执行

投行部门设立了专门的执行团队,参与及支持相关项目的执行工作,最大程度地弱化项目组与客户公司之间为达到各自利益而形成的互惠互利关系,进而杜绝媒体报导的“PE腐败”等同类事件的发生。

(3)全方位的考评制度

公司采用全方位的综合考评制度,个人利益与项目的执行结果不直接挂钩。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根据日常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日常审查的情况等,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的执行质量进行打分,打分结果是年终考评的一个重要指标。上述考评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摆正项目执行团队及相关个人的利益与公司执行部门的整体利益的关系。

公司防范利益冲突投诉电话

为防范与直投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并接受公众监督,中金公司设立投诉电话,电话号码:010- 85679515。